会计学院党总支关于2021年拟发展对象公示

2021年10月22日 15:57  点击:[]

为保证新党员质量,根据组织原则,我支部确定拟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已经在学院党务公示栏公示,现广泛征求各班级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1018——20211022), 在此公示期间,各班级、教师和党内外群众可对公示对象的个人素质修养、现实表现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或问题于20211022前以书面、口头或其它形式向党支部反映。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线索,署真实姓名和班级,本支部负责为举报人保密。

联系人:会计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  范莉莉

学院监督电话:2985137

学校监督电话:2989050

 

中共焦作大学会计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二零二年十月二十二

上一条:会计学院2021-2022-2学期(2022春)教材征订单公示 下一条:关于确定向婷、张欣洁等31名同志 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关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