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新党员质量,根据组织原则,我支部确定拟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已经在学院党务公示栏公示,现广泛征求各班级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2日), 在此公示期间,各班级、教师和党内外群众可对公示对象的个人素质修养、现实表现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或问题于2021年10月22日前以书面、口头或其它形式向党支部反映。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线索,署真实姓名和班级,本支部负责为举报人保密。
联系人:会计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 范莉莉
学院监督电话:2985137
学校监督电话:2989050
中共焦作大学会计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二零二壹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