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1年度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生公示
根据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对受灾学生进行临时困难资助的通知》的要求,我院根据学生提出的临时资助申请,认真审核学生受灾情况,结合学生家庭情况和灾情对学生家庭生活和学习的影响程度。我院严格按照《焦作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焦大政[2019]54号)中规定的申请对象、条件与标准、申请程序进行审核,现有以下3人通过审核,拟予以资助,现公示如下:
班级 |
姓名 |
拟资助等级 |
20级会计3班 |
刘聪玲 |
三等(500元) |
19级会计10班 |
王红艳 |
三等(500元) |
19级财务管理1班 |
于振艳 |
三等(500元) |
公示期为2021.9.3-2021.9.7,公示时间内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电话。
学院监督电话:2985126 2985137 学校监督电话:2989050
会计学院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