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1-2022学年度2019级和202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精神,按照《焦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我学院经过学生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将2021-2022学年度2019级和2020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在学院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2021.9.27-2021.10.03,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电话:
学院监督电话:2985137
学校监督电话:2989050
会计学院
202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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