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对受灾学生进行临时困难资助的通知》的要求,我院根据学生提出的临时资助申请,认真审核学生受灾情况,结合学生家庭情况和灾情对学生家庭生活和学习的影响程度。我院严格按照《焦作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焦大政[2019]54号)中规定的申请对象、条件与标准、申请程序进行审核,现有以下2人通过审核,拟予以资助。资助名单已经在学院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2022.4.10-2022.4.14,公示时间内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电话:
学院监督电话:2985126 2985137
学校监督电话:2989050
会计学院
2022年4月10日